男子酒后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沒想到幾個小時后,卻被事故另一方當事人在醫院抓個正著。
近日凌晨4時許,晉江交警金井中隊接到市民蔡某報警稱,在金井鎮鎮標路段,一輛小車與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駛離現場。接警后,民警立即帶隊前往事故現場。
勘查完現場后,民警隨即對事故展開調查。道路公共視頻顯示,肇事二輪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由于事故發生在凌晨,駕駛員也無法清晰辨認。當天早上10時許,金井中隊再次接到小車駕駛員蔡某報警稱:摩托車駕駛員找到了,在金井醫院。
民警立即前往金井醫院,找到了摩托車駕駛員張某,發現其渾身酒味。經檢測,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0.4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原來,張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了傷,逃離現場后到金井醫院進行治療。這期間,恰好蔡某的家屬去了金井醫院,遇上張某后便通知蔡某前來辨認,經確認后報了警。
張某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發生事故后逃離現場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有關規定,因張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在發生事故后駕車逃離現場,已涉嫌犯危險駕駛罪。目前,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晉江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事故發生后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在現場等待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處理,切勿私自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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